昨日行政院會通過《平均地權條例》與《地政士法》部分條文修正案,明訂不動產交易採實價登錄,由地政士、買方、不動產經紀業,於辦完所有權移轉登記30天內向主管機關登錄實際成交價,將再送立法院審議。業者表示,實價登錄能幫助房市透明,不過如何確認登錄的是實際交易價格是一大考驗。
未來違反規定不實價登錄者,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、15萬元以下罰鍰,並限期改正。不動產仲介公會副理事長林金雄表示,登錄價格是否真實有待考驗,應配合實價課稅,才能讓價格更「誠實」。

資料來源:蘋果日報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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