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屋所需百姓,而房價抑於政府。房價波動者,乃市場機制,此為自由經濟本意者。
寧以抑制,不苟根源,而匆促決策,此又無能之執政者也。
方民國百年六月,立院拍板奢侈稅案,持有二屋,兩年內再行出售,管他媽媽嫁誰,就是乖乖給她奢侈稅也。
以為課稅,即能抑制,結果呢,是土增稅短收,而房價仍飆漲也,此豈百姓期待哉?

或曰:「加重稅捐,減緩移轉。限制二房貸款數,可使投資客退場;蓋專家學者之識,而紙上談兵,有如是者矣。」
曰:「不然一直漲,選票何如留也。
然安知奢侈之行也,不意其資金以退出,所以行之乎?又安知可自用人頭也,今買明賣奢侈必獲免,所以懼之乎?

夫意其限縮而下修,是政策未熟慮也;意其仍漲而投資,是自由經濟之也。
吾見奢侈之實施以拉抬房價,烏有所謂行平抑,與夫知現況者哉?不然,奢侈政策於當下,於茲兩年矣。
不能使房價稍為緩漲就好,而竟續飆高,以集英堡為例,最少20趴,此又不通之論也。」

「然則,何為而可?」
曰:「實價登錄,實價課稅;成交價金,入謄本,則可知前手實際價位。完全透明之錄也。
若買家願追價而買之,其幹嘛設限乎。還有預售,結案才實價登錄,是可視為優惠建商乎?
房價沒一定,上帝亦無解乎?是以蘆洲阿志之見,透明再透明;房價之高或低,皆賴正確資訊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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