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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落實社會住宅政策,總統馬英九昨天表明,廣義的社會住宅「以租金補貼為主,興建社會住宅為輔」;內政部長江宜樺在國民黨中常會報告「社會住宅方案」時,首次提出新配套方案,放寬單身申請租金補貼年齡,由年滿四十歲放寬至卅五歲或卅歲。

最快明年開辦

江宜樺指出,若以每月每戶補貼三千六百元來計算,放寬至卅歲將需增加十六億二千萬元,放寬至卅五歲需增加五億四千萬元,最快明年度開始辦理;不過這項規劃仍在評估中。

依內政部的規劃,社會住宅明年六月前完成需求調查評估,並在六月間提報行政院,明年底前動工。不過,馬英九聽取江宜樺報告後,一度說為「最晚明年六月動工」,第一階段在大台北五個地點興建一六六一戶,興建時間約一年多;不過,國民黨隨後更正,馬的說法應是「明年底動工」。

馬英九強調,廣義社會住宅包括租金補貼與興建住宅,應以租金補貼為主,興建社會住宅為輔,若採取狹義的興建社會住宅,「應該不是最好的方法」。

馬也說,每月三千六百元的租金補貼,中南部很受歡迎,北市則幫助不大,北市居民希望政府興建社會住宅。

對於興建方式,馬表示,與建商合作利用公有地興建,一部分出售,一部分保留作為社會住宅,這樣政府可以不用出資興建,而「混合居住也是政府的理想」,這樣就不會有標籤化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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