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院會昨日通過內政部提報的「都市更新產業行動計畫」,預定自明年起四年內,政府將投入一百八十四億元,鼓勵三十年以上老舊建物重建,單棟建物除最高貸款二百萬元、前二年免息外,原容積率可照舊;二十年以上老舊建物改建,單棟可申請五十萬元、二年免息貸款。
帶動產值 四年約二千億
行政院預估,通過該計畫,四年將可帶動民間投入約二千億元產值、增加四萬個就業機會、每年提升經濟成長率○.一二%。
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,目前台灣二十年以上老舊住宅約有四百七十四萬戶,其中,屋齡三十年以上有三百零二萬戶、屋齡在二十年至二十九年約有一百七十二萬戶。
行政院長吳敦義聽取報告後表示,老舊住宅有必要透過都市更新改善生活環境品質,都市更新是內需型的綜合產業,也是未來國家重大產業之一,房地產是火車頭產業,有創造社會就業機會、提升國力等效益;他並指示內政部研議在辦理都市更新時,要透過獎勵,把節能減碳及智慧綠建築也納入都更。
營建署長葉世文在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說,適用「重建型」的老舊住宅如果進行都更或自行重建,將得按原容積或原樓地板面積重建。但這些老舊住宅也有義務在更新的過程中,於建築物的節能減碳和節水部分,必須做到相關規定。
建物拉皮 給予貸款補助
葉世文指出,至於不願重建的老舊住宅,也可採取整建維護的措施,即一般俗稱的「建築物拉皮」,對於拉皮的住宅,也會給予貸款或補助等各種獎勵措施。
根據內政部所擬「都市更新產~行動計畫」執行策略及方法,其中有關老舊建物機能改善:「重建獎勵」部分,擬修正都市計畫省市施行細則,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中低樓層老舊合法建築物,得按原容積或原樓地板面積重建;另外建築設計取得銀級以上綠建築候選證書或耐震標章者,得給予容積獎勵。「改建獎勵」部分,擬修訂建築技術規則,規定屋齡二十年以上中低樓層老舊合法建築物增設升降機的空間,得不計入法定建築面積及容積;另外建築修繕能提高耐震能力、取得綠建築標章者,除給予經費獎勵外,目前正審議是否給予最多提高二成容積率獎勵。
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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