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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居住正義」五法昨天經立法院三讀過關,其中影響最廣的地政三法,規定未來房地產將以實價登錄,以遏止炒作房地產歪風;至於實價課稅,將待相關稅法配套修法完成後才會採行。
168蘆洲阿志  

居住正義五法包括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、平均地權條例、地政士法、土地徵收條例等修正案,以及賦與社會住宅法源的住宅法,前三法概稱地政三法;馬總統不只多次提出居住正義主張,日前更在國民黨中常會宣示,立法院本會期一定要完成修法。

不過,從實價登錄到課稅,受影響的不止建商、房仲業,也包括廣大持有房地產的民眾,行政院原版草案看不出是否會將登錄實價用於課稅,因此藍、綠都有立委反彈;經政院釋出善意、將登錄與課稅完全切割,終於達成共識。

依修正條文,買賣土地民眾,受託買賣房地產的地政士、買賣租賃房地產的仲介業等,須於過戶或成交後卅日內,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包括實際交易價格在內的案件資訊;另相關資訊得提供政府機關利用,並以區段化、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查詢;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,在相關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後才能成為課稅依據。

地政士、仲介業者若被查到登錄不實價格,即處新台幣三至十五萬元罰鍰;民眾遭要求改正卻未改正,才會被處三至十五萬元罰鍰。

立院也通過附帶決議:為落實實價課稅,行政院應盡速提出整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(奢侈稅)及土增稅的「不動產交易所得稅法草案」,以及相關配套稅法送立院審議。

資料來源:聯合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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